会议纪要
时间:2015年5月28日 9:00—11:30
地点:东西湖区政法委会议室
主持人:东西湖区政法委周副书记
参会人员:东西湖区政法委周副书记及办公室朱主任等、东西湖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朱队长、东西湖区检察院郭副检察长、东西湖区法院 、东西湖区工程机械商会杨会长及秘书处人员
会议议题:帮助东西湖区工程机械企业解决转型过程中的法律问题
会议内容:
2015年5月28日,东西湖区政法委召集区公安分局、区检察院、区法院及东西湖区工程机械商会在区政法委四楼会议室开会。研究明确了对商会反映的企业在经济下行,社会信用差的大环境下,不良债权严重危及企业生存,但合同诈骗案件立案难、批捕难、判决裁定执行难等问题的解决方案。会议形成如下意见:
一、政法委强调,司法机关的职责就是服务社会,服务企业。
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为企业服务16条意见,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经营环境,尽最大努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。相信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各方面会逐步规范。
二、进一步提高对司法机关的工作要求
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,依法立案。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,该用的力量一定用到位。依法对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企业通报,加强沟通;
检察院在批捕问题上,就捕还是不捕多向企业做宣传,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指导企业规避风险;
法院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加大执行力度,无财产的,在执行过程中将执行情况及时回告企业,加强与企业的互动。
三、企业加强自身风险防范。
企业要查找管理中的漏洞,减少不正当竞争。在交易前调查清楚对方的资信状况。交易中要重视担保,选择有担保能力的担保人、可供执行的担保物。司法机关领导一再告诫企业,客观上司法机关对经济案件取证难、定性难,在市场大环境下企业一定要加强风险防范。
2015年5月28日
主题词: 服务 企业 解决 问题
主送:东西湖区区委、东西湖区政法委
抄送:东西湖区公安分局、东西湖区检察院、东西湖区法院